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英雄河北|王璞:抗日民族小英雄
王璞浮雕。 保定市退役军人(tuìyìjūnrén)事务局供图
抗日战争中,涌现出(yǒngxiànchū)一批小英雄。他们顽强拼搏,流血牺牲,可歌可泣,永远活在了人民心中。王璞就是其中的一位(yīwèi)。
王璞(wángpú),也作王朴,1929年出生,是河北省完县(今(jīn)顺平县)野场村人。七七事变后,战火很快烧到了王璞的家乡。
日寇烧杀抢掠的(de)凶残行为,让王璞(wángpú)幼小的心灵燃起民族仇恨的烈火。他从小跟随父母(fùmǔ)参加抗日活动,11岁时被推选为村儿童团团长。当得知八路军是打(dǎ)日本鬼子的部队,年幼的王璞梦想成为一名八路军战士。
王璞经常带着(zhe)儿童团,站岗放哨查路条,给八路军(bālùjūn)送信带路(dàilù),开展拥军优属活动。他还在抗日小学的墙上贴上了一张《抗日公约》,要“誓同日本帝国主义斗争到底”。
为了对付日寇“扫荡”,民兵(mínbīng)大搞地雷战,王璞不仅学习布雷,还学会(xuéhuì)了造雷。一次,他用自制的地雷炸死一个汉奸,还协助民兵抓住了两个鬼子(guǐzi)。
1943年春天,日军对唐河两岸进行“扫荡”。作为八路军冀中军区后勤供应处,野场村成了(le)日军的重点“扫荡”目标。同年5月7日,因汉奸(hànjiān)告密,日军突然包围了躲藏着200多名群众(qúnzhòng)的后石沟,并(bìng)在山坡上架起了机枪,威逼群众说出(shuōchū)八路军的枪支、弹药、粮食与服装的埋藏地点。
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怒视敌人(dírén),始终没有人出声。恼羞成怒(nǎoxiūchéngnù)的敌人以对天鸣枪相威胁,惊慌的人群开始骚动。
面对穷凶极恶的敌人,年仅14岁的王璞表现得非常镇定,痛骂汉奸,并高声鼓舞群众牢记(láojì)《抗日公约》,誓死不透露八路军消息,与母亲(mǔqīn)及(jí)百余名群众一同被敌人杀害。
为纪念王璞,晋察冀边区政府授予他“抗日民族小英雄”的(de)光荣称号(guāngróngchēnghào),并立了纪念碑。
(河北日报记者赵泽众(zhàozézhòng)整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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